生产泵管行业安全技术规范

保护公众健康和安全以及保护环境是中国的基本国策。只有当有一系列法律法规要求和监督安全生产时,我们才能在法制的基础上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泵管为主”的方针。在许多发达国家,泵、管道和管道被列为特种设备,其安全管理受到专门的监督和管理。有专门和系统的法律法规对其设计、施工和运营的所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它们授权政府职能部门进行监督,授权权威技术部门进行法律检查。形成了由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和参考标准组成的安全监管法律法规体系。在我国,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国务院制定的安全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专项安全法规以及国家或行业的安全技术规范已经初步形成了安全监管法律体系。近年来,泵管和管道的安全管理和监督越来越受到重视,相关法律制度也在逐步完善。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立法,建立和完善了国家安全管理和监督机构。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十号总统令第《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号公布。2000年4月,国务院颁布《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2000年4月24日,国家经贸委发布《石油及天然气管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于1997年颁布了SY/T 6267-1997 《石油天然气工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健康安全环保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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